5月16日,镇巴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巧用司法拘留和执行担保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并让未偿还的欠款得到了有效保障。
张某与刘某系亲戚关系,2016年,张某给刘某借款60000元,刘某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了借款利息。借款到期后,刘某支付了张某一年的利息7520元后,再未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张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刘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息70000元,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履行期间届满后,刘某未依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通过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与被执行人联系,其承诺一个月内连本带利一次付清。承诺到期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他时,他却以款项未顺利到位为由,希望再度延期,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其实施拘留。直到此时,被执行人依然心存侥幸,以为再跟申请执行人求求情、说说好话,事情就能了结。直到执行干警将他带往医院进行拘留前的体检时,他才慌张起来,急忙联系亲戚朋友凑钱,当晚,刘某被交付公安机关执行拘留。
次日,被执行人的亲友代其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30000元,希望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下余款项于2024年7月30日前还清;同时案外人王某向法院出具了担保书,承诺以其个人财产为刘某提供担保,如刘某不按期履行,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表示接受和解方案,双方就此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在本案中,执行法官巧用司法拘留和执行担保措施,不仅震慑了企图拖延执行的被执行人,还给苦苦讨债的申请执行人吃了一颗“定心丸”。本案突破惯性思维,采用了多元化的执行措施,更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利益,有效破解了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