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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讲了:法学博士为镇巴法院干警专题授课
——镇巴法院举行“法学理论辅导员”聘任仪式暨2024年第四期业务培训活动
作者:黄秋菊 陈静  发布时间:2024-03-22 16:02:31 打印 字号: | |

    为提升镇巴法院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培养法律思维、转变审判理念,更好地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3月21日上午,镇法院举行“法学理论辅导员”聘任仪式暨2024年第四期业务培训活动。镇巴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久凤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此次培训,镇巴法院邀请了陕西省发改委派驻镇巴县青水镇丁木坝村党支部副书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唐国昌同志为全体干警授课。张久凤代表镇巴法院向其颁发了聘书,特聘唐国昌博士为“法学理论辅导员”。

聘任仪式结束后,随即开展业务培训。国昌博士“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主题,审判理念及其现代化的内涵、审判理念现代化的必要性及价值意义、实现的途径和方法、审判工作的现代化内涵及价值、如何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五个方面进行了细致地讲解。

唐国昌博士讲到,审判理念现代化要求专业化和规范化,独立与公正,不受外界干扰,积极推动审判制度的改革创新,服务与便民,旨在推动审判机关向着更加公正高效透明的方向发展。审判理念现代化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提升法院队伍能力素质。审判过程中应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诉前阶段应主动发挥解纷职能,积极融入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诉源治理大格局诉中阶段应强化审判职能,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抓实审判体系、审判技术、审判理念的现代化;诉后应延伸司法职能,坚持全过程以案释法,加强司法建议的运用,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跳出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误区,善于从大局出发想事情;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方位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授课结束后,唐国昌博士和全体干警围绕授课内容进行了交流互动。干警们踊跃发言,积极参与讨论,在沟通中互学互鉴,在互动中共促提升,培训现场气氛热烈,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唐国昌博士的授课深入浅出,培训内容丰富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干警纷纷表示,要不断转变审判理念,推动现代化审判理念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业务能力、更优的司法质效和更强的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镇巴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