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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法院:法官巧用审判智慧化解一起债务纠纷
作者:陈静  发布时间:2023-08-04 17:16: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镇巴法院民事审判庭巧妙审结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既支持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又解决了继承人的实际困难,法官运用审判智慧一案解两难。

2023429日,向某(女)向李某提出借款6万元用于其生意周转,并承诺给付利息。2023515日,债务尚未清偿,向某却因病离世,李某遂将向某的儿子甄某起诉到镇巴法院,要求甄某在继承向某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承接案件后,办案法官了解到原告李某需赡养80多岁的老母亲,被告甄某系在校大学生,目前尚无经济能力。向某与甄某某(系甄某之父)在2019年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套小产权房屋归向某所有,但该房屋系甄某的祖父母使用老家房屋拆迁款及自有存款购买,目前甄某及其祖父母在该房屋内居住生活,甄某在庭审中表示自己放弃继承其母向某的遗产,但仍需住在该房屋内。

考虑本案可能面临执行不到位,以及继承人基本生活不能得到保障的困难,承办法官决定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甄某及甄某某说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考虑到甄某现系大二在读学生,无力偿还债务,甄某的父亲甄某某在调解过程中表示自愿承担3万元的清偿责任,并在202312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原、被告一致同意甄某某的意见后,法官又为甄某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由甄某于毕业后一年内在继承向某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剩余债务。原告对甄某面临的实际困难表示理解,自愿放弃利息。这一调解结果既解决了原告急需用钱的问题,又给了甄某足够的时间赚钱履行债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巴法院法官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考虑群众的实际困难,从问题根源入手,把工作做实做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真正地实现了案结事了。

 
来源:镇巴法院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