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镇巴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赶往观音镇,圆满化解一起健康权纠纷。
2022年4月29日12时许,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家中前往观音小学接孙子放学回家,途经黄家坡路段时,被张某正在往山下推的柴木树枝砸中头、肩部,造成李某受伤。当天李某被送往镇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3天,花去医疗费17268.6元,诊断为:“1.锁骨骨折;2.肩袖损伤;3.颅底骨折。”出院后陕西汉中汉航法医司法鉴定所向李某出具了后期医疗费评估及误工、护理、营养期鉴定意见。张某在支付李某赔偿款1万余元后,因对后续赔偿部分协商无果,李某申请诉前调解,请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因该案当事人均为同村村民,且距离县法院路途较远,为更快更好的化解矛盾,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承办人员决定“就地”办案,赶往当地法庭,组织双方到场调解。在与双方当事人接触过程中,案件背后的情况也逐渐清晰。本案事实部分较为清楚,但张某务农为生,无其他收入来源,家中财产仅为一套自建房,张某丈夫为脑梗病人,常年需要人照顾,案件后期执行难度大。张某儿子王某作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在调解过程中表达了自己愿意替母亲承担赔偿责任的意愿,但提出的赔偿金额与李某主张相去甚远,调解过程一度陷入僵局。承办人员从张某给自己儿子造成经济损失,背负的思想负担较重的角度入手,肯定了王某的孝心,又从乡邻关系、诉讼成本方面给李某做思想工作。看到双方态度终于有所动摇,承办人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背靠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张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28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纠纷的圆满解决,是镇巴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体现,镇巴法院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将矛盾止于诉前,及时化解纠纷,帮助当事人简单快捷、低成本的行使诉讼权利,更大程度避免当事人陷入诉累,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