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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民心  老百姓真诚谢党恩
作者:陈娟娟  发布时间:2022-07-01 11:21:11 打印 字号: | |

6月30日,镇巴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委员一行三人赴镇巴县仁村镇,为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在酷暑难耐的炎炎夏日为其送去一缕凉风,悠悠关怀。当得知被给予司法救助金10万元后,王某激动地落泪,连连说道:“感谢人民法院把党和国家的关心送到我身边,让我在最无助的时候有了盼头,我不知道该说啥好,谢谢党、谢谢国家、谢谢法院……”。

2020年10月22日,王某等人为同村村民张某甲义务种植油菜秧,返回时搭乘张某乙驾驶、张某甲所有的电动三轮车,行驶中冲下悬崖,造成王某重伤、一人身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本院审理,王某的损失为1364827.13元,张某乙赔偿818896.28元,减去已支付款项,还应赔偿676496.28元;张某甲赔偿409448.14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甲、张某乙一直未履行判决,进入执行程序,经财产四查,仅从二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划拨存款1330.24元,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张某甲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妻身患癌症;张某乙视力残疾,其妻身患长期慢阻肺病,二人家庭经济均极度困难,目前暂无履行能力。见此情况,执行干警考虑到当事人家庭困难情况,遂告知王某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在受理王某的司法救助申请后,承办法官及时通过村上干部了解王某的生活情况和家庭收入来源,实地查看了解其家庭成员及生活条件。经核实,王某下半身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完全依赖他人护理才能生存,且需长期服用止痛药;丈夫患慢阻肺Ⅱ级、液气胸、尘肺、支气管扩张,近期在县城住院期间王某的生活未得到保障;儿子因疫情影响目前收入仅够自身生活。其家庭因王某致残变成突发严重困难户,被纳入三类人群,家庭除低保外无收入来源,且因伤负债雪上加霜,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经审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10万元,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帮助其渡过难关。

镇巴法院及时上门为残疾人提供送达服务,高效、优质的办结了此次司法救助,获申请人及邻居点赞。今后,镇巴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救助理念,时刻把困难群众放在心上,将案件执行和司法救助工作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彰显人文关怀,把司法温暖及时送到人民群众心中。


 

 
来源:镇巴法院
责任编辑:镇巴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