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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邻居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作者:刘雅利  发布时间:2020-09-22 17:31:19 打印 字号: | |

王某接过8000元医疗费,激动地说“没想到法官调解成功了,真是太感激了。”镇巴县人民法院渔渡法庭通过普法释法、情感劝说,与村干部一起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间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并促使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3月,王某务农回家途中被贺某饲养的狼狗咬伤,王某为此注射狂犬疫苗并住院治疗。事后贺某拒绝赔偿,王某便一纸诉状将贺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后续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情况,进行了初步调解,因双方怨气较深,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双方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能达成调解,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知道村干部谭某某与被告是亲戚关系承办法官立即与他联系,希望他能从劝说被告承担责任。9月21日下午,承办法官召集原、被告双方在法庭见面,贺某通过谭某某的耐心劝导,当庭表示会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王某要求的部分费用偏高,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得到支持。承办法官说双方应本着和睦相处、互谅互让的态度来处理纠纷,切莫“一朝被狗咬,熟人变仇人”,毕竟“远亲不如近邻”。经过一下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王某和贺某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贺某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8000元,并当场付清。

至此,这起狗伤人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来源:镇巴法院
责任编辑: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