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段历史上邻居之间因土地纠纷而起的“六尺巷”故事广为流传,它体现了邻里之间互相礼让的传统美德。近日,镇巴法院三元法庭就成功将这样一起相邻权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原告田某与被告潘某系邻居,双方分别于2003年、2005年从田某甲处购买旧房屋一栋,两栋旧房系相邻而建。原告田某于2012年拆除旧房后建好三层新房,两家人一直和睦相处。如今被告潘某也要建新房,新房西侧与原告房屋依然相邻,伙房则与原告房后紧靠一起。就在被告建好房屋地基后,原告认为被告房屋建好后会影响自己房屋采光,便要求其暂停房屋修建并预留出必要的采光距离,被告认为自己建房的界址并没有侵占原告的土地,原告要采光为何建房时自己不预留呢?两家人就这样僵持不下,原告便找到村委和政府协调均无果,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收到材料后承办法官便与村委领导沟通,清楚了双方争议的详情,得知双方是舅侄关系,且双方曾经购买的旧房也是原告舅舅田某甲(被告哥哥)的房屋。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进行诉前调解,于是便组织人民陪审员及村委领导来到建房现场。经过实地勘查后,大家坐在一起摆事实、讲道理,承办法官从实情出发告知被告:原告房屋已经建成,作为后建房者应该留出一定的采光区,且采光区也不仅仅是原告一方享用,你们双方房屋都需要采光。人民陪审员也积极引用“六尺巷”的故事,劝说双方应该大度相处,被告作为原告的舅舅,让一步又何妨呢?双方完全不应为了这点小事就互不相认。在大家的共同协调下,被告主动提出将新建房屋与原告相邻处退让五十公分。随后法院当场测量了界限,制作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至此,现实版的“六尺巷”故事赢得了在场群众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