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镇巴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在该县影响较大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件,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被告人钟杰有期徒刑6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21日下午5点左右,被告人钟杰驾驶拉煤车行至镇巴县盐场镇施工路段时,因超载(核载2吨,实载19吨),压垮公路左侧护坎,导致车辆侧翻。被告人钟杰认为是公路存在质量问题,即聚集其亲友多人到达现场,并让亲友的货车前行将路堵死,以向政府施压索赔。当地政府、派出所、交警中队、县交通局到现场协调处理时,被告人钟杰煽动、起哄,抗拒疏导交通。22日17时处理组强制疏导交通时,被告人钟杰拿石块威胁清理路面的工人,并伙同其妻躺在堵路的车前轮下,严重阻碍执法,迫使疏导工作停止。前后堵塞交通近30个小时,40余辆车被堵。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杰驾驶超载的车辆不慎压垮公路,反而认为公路质量存在问题,为向政府索赔,满足其不合理要求,聚集起亲友堵塞主要交通线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以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鉴于被告人钟杰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